湖北日報訊 近日,省政府印發(fā)《關于向79個縣(市,、區(qū))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向79個縣(市、區(qū))下放126項省市兩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同時,,賦予仙桃市、潛江市以外的宜都市,、大冶市,、棗陽市、漢川市、枝江市等其他5個全國百強進位縣市與省直管市同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進一步擴大縣(市、區(qū))自主權,,全面激發(fā)縣域發(fā)展活力,。
《決定》強調,省市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下放權限的具體方式,,做好管理權限劃轉移交工作,,加強對縣(市、區(qū))的指導,,完善保障措施,,提升承接能力,強化監(jiān)管責任,,確保管理權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縣(市,、區(qū))要落實主體責任,明確下放權限的承接部門,,聚焦“高效辦成一件事”,,實施業(yè)務流程再造,健全工作機制,,規(guī)范辦事程序,,加快信息化建設,更好方便企業(yè)群眾辦事,。
《決定》指出,,建立賦權事項“一事一議”承接落實機制,保證賦權工作精準落地,。各地各部門要根據職責調整情況,,同步調整權責清單、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布,。
《決定》要求,省委編辦要會同省發(fā)改委,、省司法廳,、省政務辦等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落實,適時組織開展下放權限運行效果的綜合評估,,建立下放事項動態(tài)調整機制,,深化完善擴權賦能強縣工作措施,切實把擴權紅利轉化為強縣效果。
據悉,,本次下放的126項省市兩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共涉及19個省直部門,,按照應放盡放、能放盡放的原則,,重點聚焦發(fā)改,、交通、水利,、住建,、商務等領域,推動縣(市,、區(qū))迫切需要且能夠有效承接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下放,。
(記者黃璐、通訊員胡玲,、趙金隆,、張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