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記者從市“清違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截至昨日24時,,宜昌城區(qū)自查有違法建設的在職黨員和公職人員480人,已拆除違法建設444人,,拆除率達到92.5%,。對于第一批立案查處、逾期未拆除違建的在職黨員和公職人員16人,,市“清違行動”領導小組已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送各級組織部門提請黨委(黨組)依規(guī)“停職”自拆,,并抄送市紀委,、監(jiān)委予以追責問責。同時,,各區(qū)清違辦將依法組織強制拆除,。今年以來,全市累計清除違法建筑114萬平方米,,其中城區(qū)清違51.6萬平方米,,縣市清違62.4萬平方米。
據介紹,,自全市“清違行動”動員視頻會召開后,,各地各部門加足馬力,高位推動,,全面推進“清違行動”,,劃“戰(zhàn)區(qū)”、授“戰(zhàn)旗”,、打“決戰(zhàn)”,。24名市級領導、125名縣級常委,、249名縣級干部現場履行清違包保責任,。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務督查室,、市委直屬機關工委全過程跟蹤督辦,。水電氣單位對89處違建采取停供水電氣措施,市公安局配合清違執(zhí)法行動80次,,出動警力467人次,,法制約談4人、行政處罰1人,。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紀委機關、市委組織部確定了黨員和公職人員“3,、5,、8、10”的自拆時間節(jié)點,。4月3日前,對少報,、漏報,、瞞報的個人和單位發(fā)函督辦;4月5日前違建未拆除的,,對所在的單位約談,;4月8日前還未拆除的個人進行“停職”處理,;4月10日前仍未拆除的個人和單位,嚴肅追責問責,。
截至昨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紀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委直屬機關工委對24個違建零申報單位以及市直部門在職黨員和公職人員,、重點規(guī)范化小區(qū)違建拆除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各區(qū)向有違建黨員和公職人員發(fā)放“兩書一函”497份。市委組織部向未按時拆除違建的黨員和公職人員所在單位下達督辦函77份,,各區(qū)組織部門受理黨員和公職人員違建線索195人,。
(記者鄭璐、通訊員清違宣)